空心磚的構造
發(fā)布時間:2017/08/25
1.窗臺下宜設構造筋或加倒置鋼筋混凝土過梁(即主鋼筋在過梁上部)。
2.按抗震構造措施要求,在內外墻轉角、內外墻交接處,按規(guī)范要求加設拉筋。
3.當墻體長度超過5m時,按規(guī)范要求留構造柱,墻體高度超過4m時,加設臥梁,當設計未明確時,在墻體中間部位設構造柱或臥梁。
4.空心磚墻底部至少砌3皮普通磚,在門窗洞口兩側一磚范圍內,也應用普通磚實砌。
5.外墻水平方向的凹凸部分(如線腳、雨蓬、窗臺、檐口等)和挑出墻面的構件,做好泛水和滴水線槽,以免其與砌體交接的部位積水,造成墻體鹽析、凍融破壞和墻體滲漏。
6.構造柱與墻體的連接處宜砌成馬牙槎,應沿高度方向每隔500mm左右在墻或柱中預埋拉結筋(采用2Φ6鋼筋),每邊伸入墻內不宜小于1m。未端應有180°彎鉤,彎鉤平直段長度≥100㎜。(或按設計設統(tǒng)長鋼筋)。
7.構造柱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15.8.半磚厚的空心磚隔墻,如墻較高較長,應在墻的水平灰縫中加設鋼筋,或砌實心磚帶,即每隔一定高度砌幾皮實心磚。
9.墻中洞口、預埋件和管道處,應用實心磚砌筑,并應在砌筑時正確留出或預埋,不得在墻砌好后打洞。